租赁车未办备案、驾驶员拒载 三亚通报2起道路运输违法经营典型案例

1月20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合法经营者权益,确保市民游客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近期,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查获2起涉嫌道路运输违法经营典型案例。

  租赁车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1月18日11时左右,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在三亚动车站开展汽车租赁行业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海南君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与某旅客交接吉普车琼ASM570。

  经查,该车被用于租赁经营,且未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租赁车辆备案。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7号)相关规定,整治组当场作出对涉案工具琼ASM570车辆进行暂扣7日的决定。待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立案调查后做进一步处理。

  出租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

  1月16日,有乘客反映,当天8时47分,在亚龙湾海景度假酒店门口,欲搭乘天行公司所属琼BD54363出租车前往百花谷商业街,被该出租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经调查核实,乘客反映情况属实,当事驾驶员为林某某。

  当事驾驶员的行为已违反《三亚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理:一是对驾驶员林某某进行全行业通报,并扣除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20分,以及列入行业“不良记录名单”。二是责令天行公司加强驾驶员管理和优质服务宣贯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并定期开展驾驶员能力评估,开除严重缺乏服务意识、逾越行业服务底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驾驶员。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各汽车租赁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出租车驾驶员严守优质服务标准,严禁挑客、加价、拒载等行为。各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要尽心尽力把安全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品质展现给每一位乘客,争做值得市民游客选择和信赖的出行帮手,共同打造三亚良好的旅游形象。

  春节期间,市民游客若遭遇汽车租赁、乘坐出租车纠纷未能及时解决,请及时联系三亚市交通运输局0898-8866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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